游戲產品運營過程中可能存在哪些商標權風險
游戲產品運營過程中可能存在哪些商標權風險
(一)IP改編游戲產品,直接用小說或影視劇的名字作游戲名稱?
近年IP改編游戲大火,所謂IP,實際是指游戲廠商獲得有一定知名度的小說、影視、動漫等作品的游戲改編權,一般在改編權協議約定:研發游戲產品時,有權使用小說、影視、動漫等作品中劇情、人物、美術形象等元素。但這是不是意味著可以任意在游戲產品上使用改編作品的名字呢?
1、如果授權方已將改編作品的名稱在游戲產品類別申請了注冊商標,那么游戲廠商獲得該商標權的授權的情況下,可以將改編作品的名稱作為游戲產品的名稱或標識,而獲得這種游戲產品標識的方式即是通過授權協議明確約定。例如,在授權協議中約定“授權方應保證改編作品名稱已經獲得游戲產品9、41、42類注冊商標,并同意被授權方在游戲運營推廣中使用”。
2、如果授權方未獲得改編權作品的名稱在游戲類別的注冊商標,可能因為該名稱已經被搶注的情況,此時,游戲廠商直接使用小說、影視等作品名稱作為游戲名稱,侵權風險是極高的。而對于IP授權來講,游戲無法使用改編作品名稱,將在很大程度上喪失獲得IP授權的意義。因此,考慮到IP改編情況中存在的商標權風險,應提前在協議中做好風險防范。
(二)購買“關鍵詞”進行游戲產品推廣有無法律風險?
使用“關鍵詞”是游戲推廣的一種常用方式,而且由于玩家習慣使用關鍵詞搜索,因此該種方式在推廣中一般會采用收到比較不錯的效果。但是該種推廣方式有無商標侵權風險呢?
首先,涉嫌構成侵犯商標權,通常采用關鍵詞推廣的方式為,玩家在搜索引擎或應用商店中使用關鍵詞,例如“花千骨”進行搜索,搜索結果排在首位的并非真正的“花千骨”而是一款購買了“花千骨”關鍵詞的游戲,購買關鍵字的廠家一般用此種方式搭知名產品的便車,吸引流量。如該關鍵字是已經注冊的商標,這種在推廣宣傳中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行為已經涉嫌構成侵犯商標權的行為。
其次,涉嫌構成不正當競爭,根據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表現形式包括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的特有的名稱,或者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的混淆,并造成消費者誤認的。雖然不正當競爭的構成要件中要求是知名商品,但這在購買關鍵詞的行為中是比較容易滿足的,購買關鍵字的行為一定程度上出發點便是擦邊一些知名的產品,因此,如確實使用知名產品名稱作為關鍵詞的,在法律上可能涉嫌構成不正當競爭。
(三)缺乏關鍵商標對公司上市造成實質性障礙?
商標權究竟有多重要?商標權有時會對產品運營甚至公司上市都產生實質性的影響。根據近日中國證監會公布的新規,沒有第9類注冊商標的互聯網企業將無法上市。而中國證監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規定:發行人應合法擁有與其生產經營有關的商標所有權或使用權。那么這對游戲企業將產生何種影響?
在該新規背景下,已經有幾家公司上市進程遇到了阻礙。據報道,例如正在沖刺IPO的檸檬微趣,因并未擁有其關鍵產品“賓果消消消”在對于互聯網公司至關重要的第9類商標所有權,而陷入訴訟風險。按照證監會的新規定,檸檬微趣的上市之路也可以說是到此為止了。
對于游戲類企業,第9類商標是游戲類產品的重要商標類別。如游戲廠商未及時申請此類商標,導致無法上市實現其他并購的,游戲廠商可能為解決該種風險付出巨大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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